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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志十八篇卫生体育第一章卫生第一节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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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卫生
    1988年,县内公共卫生条件落后。城区垃圾不能日清日运,屋角空坪常有垃圾堆积,车子乱停,摊位乱摆,脏、乱、差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农村卫生状况极差。是年,县内开展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工作,并初见成效,经地区爱卫办检查验收,鼠密度由此前的6%下降到2%,获郴州地区灭鼠灭虫工作单项奖。同时,普遍开展爱国卫生竞赛和争创文明卫生单位活动,城关、麦市、汾市3个税务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1989年,在全区爱国卫生竞赛活动中,临武取得第二名。此后,除“四害”与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等工作齐头并进,公共卫生工作出现良好转机。1995年,县制定《初级卫生实施规划》,着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及其他基础工作。次年,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通过省级验收。1997年8月,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启动。县政府下发对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严格管理的通告,并制定“县城市容市貌整顿方案”,严格实行“集贸归市、经商归店、停车归场、广告归栏”。年内,全县新建、改建饮水工程316处,清洁卫生饮水受益人口23.5万人,占总人口的88.01%;农村新建无害化厕所1188间,建清洁卫生厕所9894间。土桥乡沙湾村67户人家,每户都建起了卫生厕所,成为全县农村改厕工作的样榜。
    1998年4月14日,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暨第十个“爱国卫生运动月”动员大会,共设4个会场,主会场设在大操场,分会场分别设在一中、二中和城关完小,参会者达4万多人。23个职能部门,83个责任单位的一把手,向政府递交了《创建卫生县城目标管理责任状》。会后,把搞好第十个“爱卫月”活动当作创建工作的第一场战役。在城机关干部职工、武警官兵、中小学生共2.5万人,分赴各主街道、公共场所清扫卫生。出动垃圾车10辆,清运垃圾134吨,疏通沟渠1800米,清理卫生死角30多处,洗刷乱贴乱涂墙壁700多处。此后,以创建工作为中心,以达标要求为目标,县城环境卫生工作全方位展开。环卫所添置多功能垃圾车、洒水车、生活工具车各1台,改造旧垃圾车5台。城管局协同有关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拆除违章棚18个、乱牵乱挂横幅58处,处理违章摊点9处,占道经营530人次,乱停乱摆车辆527台次,拆除违章占道物32吨,处理违章建筑案28起,各种罚款4.8万元。防疫站、工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05户、进行检查,查处注水牛肉4000多公斤、过期变质食品28个品种计1.2吨,共处罚金额10万元。对影视厅、歌舞厅、旅店、车站、理发店等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重点抽检54户,合格52户,合格率为96.3%。同年,县政府调整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除“四害”工作队,举办灭鼠技术培训班,各机关单位、乡镇、厂矿场所灭鼠专业人员参加了培训。之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投放毒饵1762.5公斤,做到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室、不漏空坪死角,投药覆盖率、到位率均为98%,鼠密度控制在标准(2%)之内,有效地遏制了鼠源疾病的发生。年终,临武被市爱卫会授予“灭鼠先进县”称号。政府督查室协同创建办对县城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受检单位107个,合格95个,合格率为88%。全方位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为卫生达标、堵绝致病因素打下了基础。
    1999年,东云路、韩山路、解放路、大操场周围临街建筑物按要求安贴磁砖,实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穿衣戴帽”33600平方米,主街道安装新式路灯57盏,霓虹灯25座。林业局协同有关部门发动义务植树56万株,植草5200平方米,栽植路篱9500米,种花15000盆,建花池350个,建小游园28个。公共场所绿化4.85公顷,庭院绿地78.15公顷,城区绿化率26.5%,绿化覆盖率30.2%。创建办协助林业部门进行了园林(花园)式单位的评选工作,有31个单位入选。上报省市审评,评出省级园林式单位6个、市级6个。同年,县建设局、劳动局、人民法院、交通规费征稽所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一中、城关完小被评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2000年,临武电视台开辟“城建之窗”专栏,宣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内容,提高了县民维护公共设施,搞好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2002年,县委、县政府对县城区主要街道及相关路段的卫生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如质如量地完成了创建工作各项指标,爱卫办、创建办组织力量对全县创卫工作进行了细则评估,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2003年9月,经省达标验收专家组全面考察评估,临武县被命名为湖南省卫生县城。此后,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重点,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2004年4月,县爱卫会举办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学习班,104人参加学习。随即,举办农村改厕技术培训班,22个乡镇爱卫专干及双溪乡贝溪村、武水镇邝家村两位村委主任共24人参加培训。水务局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了检查,三合乡集中供水工程及金江镇白水、岚桥镇寨头水、汾市乡南岸、花塘乡铺下、大冲乡牛贝溪等村的饮水工程定为优良工程。7月,创卫办召开“创建农村卫生村活动”会议,重点介绍了双溪乡贝溪村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10月,全市城建工作现场会在临武召开。2004~2005年,卫生局协同防疫站对全县乡镇和村庄的防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计840人次。至此,县内形成了县防疫专业技术人员、乡镇防疫专干、村疫情报告员的防疫工作网络。至2005年,城区全天候保洁面积28万平方米,垃圾清运率、粪便处理率均为100%。县城绿化面积23.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0.5%。在农村,以双溪乡贝溪村和土地乡龙归坪村为样榜,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1988~2005年,共有27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其中机关单位(含学校)25个,农村2个。分别为:汾市税务所、城关税务所、麦市税务所(1988年),县税务局、县幼儿园、县中队、金江电站(1989年),双溪南冲村蒋家田自然村、南强税务所(1990年),县粮食局、县人民医院(1991年),县计生委(1993年),县检察院(1995年),县人民银行(1996年),县工商局、县政协机关(1998年),县建设局、县劳动局、交通规费征稽所、县人民法院(1999年),县人事局(2002年),临武一中、县财政局、县运管所(2003年),县烟草局(2004年),临武二中、双溪乡贝溪村(2005年)。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人民银行、县建设局的省级卫生单位称号在2005年的复查中被撤消。
二、  卫生监测
(一)食品卫生
    1988年,按照《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要求,对食品产、销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体检,受检1751人,受检率97.14%。查出“五病”(结核、乙肝、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伤寒、痢疾)患者36人,全部调离或清退。全年开展卫生知识培训1718人次,核发卫生许可证1040份。对部分食品进行监测,其中冷饮采样585件,合格444件,合格率75.89%;酒类15件,全部合格;糕点22件,合格19件,合格率86.36%;其他25件,合格21件,合格率为84%。此后,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成为每年的例行工作。
    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实施。县内食品卫生监督队伍扩大,由原有的7人增加到24人。是年,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实现了三个100%,即:食品从业人员体检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食品产销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核发证件率均达100%,县卫生防疫站连续两年被评为郴州地区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监督检查食品产、销单位1265家,被下达警告通知的325家,对存在严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16家;查出“五病”患者80人,全部调离或清退;核发卫生许可证1250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98%;查验各类食品1569份,合格率为95.09%;监测餐饮具2360份,合格率为93.06%;查处不合格食品价值2万事余元。
    2002~2004年,从业人员体检7971人次,受检率96.57%,查出“五病”患者426人次;卫生知识培训4424人次;核发证件3656件次,发证率82.64%。各种食品检查,合格率以酒类最高,达98%,以冷饮最低,仅为74.8%。
    2005年,检查从业单位1509户,从业人员体检3563人,受检率93.22%,对“五病”患者225人全部调离式清退;全年培训相关人员1293人次,核发卫生许可证1428件。在对食品卫生和餐饮具的监测中,全年抽查冷饮419件,酒类439件,乳制品339件,糕点类139件,餐饮具3368件,合格率分别为88.06% 、98.63%、89.68%、87.05%%和87.35%。
(二)劳动卫生
1.工矿企业卫生
    1988年,对全县工矿企业及农村的触尘危害情况进行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对触尘人员实行建档管理。到1990年,共为县属8个厂矿的触尘工人建档1568份,并对22个乡镇企业的3546名职工进行监测,其中对从事接触有害物质工种的2495人建立了档案。建立尘毒危害监测点70个,其中采样检测35个,合格6个,合格率17.13%。监测农业劳动触尘者72274人次。此后,每年都对布设的监测点进行检测;对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进行体检,并督促有关单位改善劳动卫生条件,对患病者予以妥善安置和治疗。1995年,对厂矿企业51个粉尘作业点进行监测,粉尘排放合格率为68.5%;对686名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进行身体检查,未发现异常状况。1999年,为接触尘毒作业的职工体检2000余人次,发现职业性疾病患者9人。2000年,对接触尘毒工作的98名重点对象进行体检,查出可疑职业病患者23人,督促有关企业对可疑病人更换工种和治疗,并要求其企业改善作业点的工作条件。
    2001年,县卫生局会同工交办、县总工会,对职业禁忌者的劳动情况进行监测,体检296名职工,查出职业禁忌者37人(其中职业中毒者4人),及时督促其单位作出妥善安排。2002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县卫生局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广大干部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是年,对各类职业病人进行复查体检48人,就业前体检58人,分别建卡,及时反馈。
2005年,疾病控制中心对崟云锡业有限公司、湘桂冶炼厂和水东煤矿的职工进行体检910人,查出矽肺病患者5人,血铅砷超标者14人。对矽肺病患者及时上报,并督促3个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放射卫生
    1989年,国务院颁发《放射性同位与放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局及时将“条例”印发到相关单位,并组织力量着手对接触X线、α射线、高频、微波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1990年,全县11个医疗单位中有接触X线的工作人员15名,接触α射线的矿山职工2000余人,接触高频的有线电视台职工6名,接触微波的邮电局、气象台职工100余名。1990年,郴州地区卫生局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所对临武X光机进行监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均为合格,分别发给X光机合格证和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1997年,30台X光机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了监测和体检,均达合格标准。2001年,郴州市对临武X光机的使用防护情况设立作业监测点监测作业点30个,合格21个,合格率70%。同时对4个单位的放射线装置进行了监测,均为合格,发给了放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2002年,市卫监所对临武X光机使用防护情况监测37台次,21个监测点合格18个,合格率85.71%。2004~2005年,对X光机的使用防护监测40台次,合格率92%;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分别发给了合格证。
(三)学校卫生
    1988年,学校卫生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卫生局承当监督、指导任务。教育局普教股设学校卫生专干1名、防疫站派专干1名,专门负责具体事务。全县一中、二中及城关完小均设立医务室,配备专(兼)职校医。乡村中小学配置卫生员、保健箱。当年,新生入学体检2003人,查出近视303人、沙眼240人、龋齿199人、扁桃体炎131人、心血管疾病68人、肝炎1人、耳鼻病54人、皮肤病8人、脊柱曲弯53人。除传染病和心血管患者劝其退学治疗外,其余在校矫治。1990年,国家教委《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教育局、防疫站为55所学校3938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学校场地卫生(包括教室、寝室、食堂)进行监督检查。1991~1996年,每年为在校学生进行两次驱蛔活动,共投服驱蛔药(噻嘧啶)491876人次。通过跟踪抽样检查,蛔虫感染率由1991年的46.28%下降到1996年的13.62%,下降了32.66个百分点。1999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乙肝普查13962人,查出乙肝患者2602人,感染率为18.64%(全国乙肝感染率为15~25%);实施乙肝全套分析1552名,为无乙肝学生注射乙肝预防疫苗909名。2001年,为在城和近城的11所中小学11952名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卡片,实行跟踪管理。2002年,对在城8所(其中民办2所)学校的健康教育情况进行监测,各校均能做到每周开设1节卫生健康课,开课率100%;在小学三年级以上、高中二年级以下的学生中,抽查1687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为90%,健康行为形成率为85%。2005年夏季,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防疫知识宣教活动,学校卫生课增加了疾病预防的内容。在城学校年出卫生宣传专刊(墙报或黑板报)12期以上。同年秋季,为入学新生体检14750人,查出有健康问题者8079人(其中视力低下3344人、沙眼395人、龋齿1508人、肺结核2人、扁桃体炎2701人、心血管疾病36人、耳鼻病34人、皮肤病33人、脊柱弯曲26人),占受检人数的54.8%。为高考学生体检1331人,各项指标完全合格的194人,仅为14.58%;专业受限1127人,受限率85.19%,受限因素中视力问题占91%。从入学新生和高考生体检情况看,学校的卫生工作,特别是视力保护工作不容乐观。

 

三、  疫病防治
(一)健康教育
    1988~1993年,健康教育主要在各学校卫生课中进行,每周1节。1994年,县卫生防疫站设立“健康教育科”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1995年,根据《湖南省农村初级卫生健康条例》,县制定初级卫生实施规划,并建立健康教育馆。各机关单位、乡镇、社区、医院和学校均成立健康教育机构,设永久性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在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并做到有教师、有教学计划、有教案、有考评。1997年,国务院六部委提出“禁止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上吸烟”的要求后,县内各中小学开展了“拒收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活动;县爱办紧密配合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发放到各中小学校。此后,在每年“5•31”世界无烟日,举行师生禁烟签名活动,签名一式二份,县爱卫办存1份,各校自存1份。1998年,爱卫办对学校健教工作进行督查,在抽查的200名学生中,卫生知识测试合格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为80%。2004年,县政府把城关镇政府、武水镇政府、韩山社区、成仙观社区、东云社区、一中、二中、城关完小列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力求办好样榜,以点带面。当年“4•7”世界卫生日,县委宣传部、爱卫办、卫生局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健教知识”等宣传资料5000份,并组织“改陋习、树新风”万人签名活动。2005年,县妇幼保健院印制《母婴保健科普宣教手册》1万余册,除在“爱卫日”向民众当场发放外,其他下发各单位、乡镇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县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生活质量和防病意识。
(二)预防接种
    1988年,预防接种工作主要由乡镇农村合作医疗机构配合县防疫站进行。当年,接种卡介疫苗25579人次,脊髓灰质炎疫苗22537人次,百白破混合疫苗22672人次,麻疹减毒活疫苗15387人次,以上“四苗”全程接种率为97.14%。1989年,农村合作医疗解体,预防接种工作受到影响,三合、土地、汾市、武水等乡镇小儿麻痹症发病率上升,麻疹流行。为迅速扭转这种局面,1990年,卫生部门组织40余名专业人员,下到疫病区,采取分片包干形式,为0~4岁儿童投服小儿麻痹糖丸和接种麻疹疫苗共计4万余人次,“四苗”全程接种率由1989年的12.7%上升到89%。1993年,对儿童接种分别建卡存档。1997年,儿童建卡率99%,“四苗”接种率90%。1998年,县内发生旱灾,县政府组织78名医务人员,分成6支防病医疗队,深入到116个受灾自然村开展义诊活动,免费为灾民发放消毒药品300多公斤、医治药品价值5万多元。同时,为灾民接种伤寒、霍乱、钩体疫苗,控制肠道等传染病的发生。2000年,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计划免疫信息网,建证、建卡率达100%,“四苗”全程接种率98%。2001年,完成“卡介苗”接种3800人次,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13000人次,百白破疫苗接种13000人次,麻疹疫苗接种6600人次。2003年,在预防“非典”的同时,为乡镇儿童接种“五苗”1280人次(其中乙肝疫苗从该年7月20日起首次免费接种),接种率85%;为城镇儿童接种312人次,接种率100%。2004~2005年,“五苗”接种全县共计57097人次,接种率为98%。免疫接种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儿童疾病的发生。
(三)传染病防治
    霍乱、副霍乱  1988~1998年,县内无霍乱、副霍乱疫情报告。1999年5月,镇南、南强2乡出现霍乱疫情。经诊断确认,有霍乱病人1例,霍乱带菌者6例,均为输入型。为防止扩散,县政府及时成立防治霍乱病指挥部,并下发“紧急通知”。卫生局组织力量,及时对病人和带菌者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对患者居所及生活用品进行严格消毒。同时,面向疫区全面进行疫情检查,采样检验259份,其中水样化验37份;投放消毒药品560公斤,预防服药33500人。此后,在全县加强水源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和检疫工作,疫情得到控制。2000~2005年,无疫情报告。
    脊髓灰质炎  1989年患病3例,已治癒。1990年患病8例,其中1例未及时医治而死亡。1992年患病11例,1993年患病2例,均已及时治癒。此后对0~4岁儿童实行建证建卡管理,及时进行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并投服小儿麻痹糖丸。1994~2005年,未出现新病例。
    伤寒、副伤寒  1988年发病44例,1991年发病125例。此后,加强“多糖菌苗”接种,抓好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工作。1998年接种800人,2000年接种750人。2004年患病30人,2005年患病26人,均得及时治愈。
痢疾  1988年发病19例,1991年408例。1994年,全县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县民搞好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的自觉性。2003年出现379例痢疾病例,引起县防疫部门的重视,通过采取相关措施,2004年减至38例,2005年130例,均获治愈。
    麻疹  1988年后,县对麻疹推行计划免疫,加强接种工作,实行冷链运转,发病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1989年~2003年,共发病187例,都得到及时治疗,无死亡病例。2004年患病28例,2005年患病48例,均获治愈。
    白喉  1989年患病2例,死亡1例。1994年患病1例,治愈。此后,对周岁小孩实行白日破三联预防注射, 1995~2005年,11年无病例发生。
    流脑  1988年患病8例,1989年7例,其中死亡2例,1990年4例(其中死亡1例),1991年1例,1994年3例,1996年1例,除死亡3例外,其余均已治愈。此后,加强了流脑菌苗的接种工作,且在流行区域,投服磺胺药物。1997~2005年未发现病例。
    乙型脑炎  1988年,全县开展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工作,减少蚊蝇对人畜的吸血传染,加上注射预防疫苗,有效控制了该病的发病率。是年患病29例(其中死亡4例),1989年20例,1990年59例(死亡7例)。1991~1997年共患病51例,其中死亡2例。1998~2005年共患病6例,均已治愈。
疟疾  1989~1999间,县内每年均有疟疾病例发生,一般在10例以内,1991、1999年最多,分别为24、59例。此后,县加强防疟,有效实施预防服药和发热病人血检,做好除“四害”及公共卫生工作,堵绝了传染源,疟疾得到有效控制,除2002年发生3例外,其他年份未见疟疾病例。
    钩端螺旋体  1989~1993年发生病患13例。1994年59例。1997年发生25例,死亡2例。此后,加强对牲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在流行季节为易感人群注射多价钩体菌苗,此病发病率呈下降趋势。2001和2003年分别发生7例和5例,由于治疗不及时,患者全部死亡。2005年1例,获治。
    狂犬病  1988~1999年,患病37例,全部死亡。此后,县政府要求县民杀犬、管犬,开展狂犬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提高狂犬病的治疗水平。2001~2003年发病14例,患者均获治愈。2004和2005年,各发6例和4例,由于患者重视不够,未及时治疗,患者均已身亡。
出血热  由于全县灭鼠工作扎实,鼠源性疾病控制较好,1988~2005年,只发现患者25例,均得到有效治疗,未出现死亡病例。
    肺结核  县防疫站每年都对婴幼儿进行卡介苗接种,同时成立结核病防治所,对疑似病人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隔离消毒。1988~1990年,共收治肺结核患者651例,其中治愈9例,死亡12例。1993年,接诊疑似肺结核病人1866例,确认566例(其中涂片阳性病人111例),治愈551例,治愈率为97.5%。1997年,经省、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考核,临武结核病检测项目均达既定国家标准,县防疫站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结核病防病工作先进单位。2004~2005年,共患病608例,其中死亡3例,治愈率99.5%。
    非典型肺炎  2003年初,广东省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县内及时开展全民性抗击“非典”行动。期间出动消毒车辆7469台次,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外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19342人次,对其中可疑对象721名及时隔离观察;组织千人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防控“非典”的宣传工作,同时排查在外务工、就学人员12897人,对2150名返乡人员进行体检,并控制其流动。通过上述措施,全县未发生“非典”病例。省政府授予县卫生局“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市政府授予县卫生防疫站“抗击非典先进集体”称号。
艾滋病  县卫生部门历来重视艾滋病的预防工作,2005年以前县内未发现艾滋病病例。是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由于患者未及时治疗,导致死亡)后,对其相关人员进行了跟踪检查,未发现其他病毒携带者。
 (四)地甲病防治
    1988年,对碘缺乏区域进行地甲病复查,共检查10111人,查出地甲病患者665人,患病率6.58%。1988~1995年,每年为碘缺乏病人投服碘油胶丸5000人份,发放碘盐2万余公斤,有效控制了碘缺乏病的发生。  1996年,全面开展食用碘盐的宣传工作,提高县人对碘缺乏病的防治意识。此后,每年都要对碘缺乏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投发碘盐、碘油胶丸。1998年,抽查8~10岁小学生400人,查出1度肿大6人,肿大率1.5%。抽检尿样200份,尿碘中位数为201毫克%。参照国家《关于下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国标评估方案》,临武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1999年,为碘缺乏区人群发放碘盐19470余公斤,投服碘油丸2000余人次,并对碘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测。2001年,对碘盐进行抽样检测,在销售部门取样336份,合格333份,合格率为99%。次年11月,万水乡大汉村6位村民,向《人民日报》“中国质量万里行”栏目书信投诉“食用碘盐导致甲亢病”。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高度重视,由省疾病控制中心牵头,组织市、县、乡有关领导组成16人的调查小组,下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检验分析,5名甲亢病人中,1例属碘性甲亢,仍属碘缺乏症的表现形式,其他4例属非碘性甲亢,与食用碘盐无关。村民明白真相后,消除了顾虑。2005年,对9个乡镇、36个村、288户村民的食用盐进行抽样监测,抽取“雷天牌”精制食盐285份,含碘合格盐271份,合格率为94.97%。通过积极预防,县内碘缺乏病得到全面控制。
四、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1988年,妇幼保健站设置保健科,配备工作人员8名;另有乡镇妇幼专干及村接生员(后改为保健员)304名,负责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当年,全县有孕产妇3515人,纳入系统管理976人,管理率29.6%,其中高危孕产妇337人,纳入系统管理162人,管理率48.1%。新法接生3466人,占产妇总数的98.1%。活产婴儿3533名,孕产妇死亡2名。此后,每年对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指导乡镇专干、村保健员做好新法接生工作。1995年,县内开展妇科防癌普查工作,受查1325人,查出常见妇科病患者503人,均给予了及时治疗。1996年,凡在医院(卫生院)出生的婴儿,由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凭此证明进行落户,享受系统管理优惠。是年,全县有孕产妇1557人,纳入系统管理1451人,管理率93.19%;新法接生1546人,占总数的99.29%;0~4岁儿童死亡率53.7‰,婴儿死亡率28.26‰;无孕产妇死亡事例。1997年,妇幼保健站添置红外线乳腺透照仪。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专家到临武指导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受检585人,查出患滴虫、淋菌性阴道炎及脱落细胞炎症增生等疾病189例,使之及时得到有效治疗。
    1999年,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到临武开展妇科病普查座诊活动,共检查597人,查出各类妇科病患者179人,占体检人数的30%。是年,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专家陪同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官员,到临武考察生殖健康项目工作,并指导县、乡镇、村三级妇幼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同年11月,妇幼保健院派出医生组织乡镇卫生专干,于该年11月6日至25日对村卫生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全县分17个点办班,共培训346人。当年县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2000年12月,联合国驻华官员白悦格先生一行到临武视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等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县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2001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妇科防癌普查1000余名,为农村妇女体检1000余名,并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县人民医院母婴同室住院702对,同室率为94%,纯母乳喂养率90%。是年,全县住院分娩率为70%。2005年,全县孕产妇3408人,实行系统管理3133人,管理率91.9%;新法接生3428人,占总数的99.9%;高危产妇275人,全部住院实行系统管理,妇科检查1615人,有妇科病患者407例,患病率25.2%。是年“妇女节”、“爱卫日”,县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诊治病人83例,免收医药费2000多元;接待咨询2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临武妇幼保健院获市妇幼卫生工作二等奖。
(二)儿童保健
    1988年,全县有7岁以下儿童34735名,进入系统管理1178名,仅占4.5%。1990~1994年,婴幼儿死亡率分别为52.7‰、42.6‰、38.9‰、34.9‰,主要为新生儿破伤风所致,是全省新生儿破伤风高危县之一。1995年,县内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破伤风类毒素接种工作,共接种13705人次,接种率为91.2%。之后,随着预防接种新法接生、无菌操作和住院分娩的逐步推广,破伤风导致的新生儿死亡日趋减少。1996年,妇幼保健院启动“爱婴医院”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办公室,对照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制定的十条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县内其他各医院、卫生院同时开展。1997年,省卫生厅委托市卫生局到临武验收创建“爱婴医院”达标情况,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通过验收,被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9年,金江、麦市两个中心卫生院经省、市考核评估,并报国家爱婴医院审批委员会批准,分别成为“爱婴卫生院”。2000年,加强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的系统管理,全县婚前健康检查率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母乳喂养率90%。全县16所乡镇卫生院中,有15所能开展正常的住院分娩业务。农村新法接生率95%。同年,县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深入16个乡镇的170多个村组,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妇科病查治及生殖健康咨询活动,为0~7岁儿童体检4000余名,查出不同程度的健康缺陷、疾患儿童800余名,配合家长对其进行跟踪观察、治疗服务。对此,《郴州日报》以《临武县妇幼保健进农家》为题进行了报道。2003年,编制“儿童优先、母亲安全”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进一步规范了母婴保健制度。2005年,儿童节前夕,对学龄前儿童健康体检1832名,查出患病儿童240例。评选出健美儿童145名。是年,全县7岁以下儿童19063人,纳入系统管理的17432人,占91.4%。为预防新生儿缺陷,推广应用斯利安1080份,婴幼儿死亡率18.6‰,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县妇幼保健院获郴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应用斯利安预防新生儿缺陷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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