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当前的位置:本地通首页 > 基本概况 > 临武县志第十四篇政法第五章审判第二节民事审判

临武县志第十四篇政法第五章审判第二节民事审判

关键词:民事审判,临武县志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临武信息港
  • 电 话:
  • 网 址:http://www.linwu114.com
  • 感谢 slluojun 您提交的信息已被本站采纳
  • 点击率:622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首先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如果证据不足,则由审判法官补充取证。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过程中,由于审判员忙于调查取证,案件审判效率不高。1988年,全县审理民事、经济案件446件,其中家庭婚姻案件266件,损坏赔偿案件61件,债务纠纷案件88件,其他31件。
    1994年,实行民事、经济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始行举证不能风险制,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不能出示有利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法官减少了调查取证的时间,从而提高了审判效率。是年,全县审判民事、经济案件910件,比1988年增加一倍多。
    1997年,因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将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随意提起诉讼的情况减少。为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邻里和睦,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案件,坚持调解原则,力求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达到调解结案的结果。是年,汾市乡陈某与李某发生相邻纠纷,陈某被打伤住院,花去医药费1090元,陈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握手言和。麦市乡蒋某与郭某因争水发生纠纷,郭某打伤蒋某并砸坏蒋某的家具,蒋某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赔偿医药费588.5元,财产损失费733元,误工费200元,鉴定费100元。经法庭调解,郭某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和财产损失费,蒋某撤回了诉状。是年,法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801件,其中调解结案420件,占50.2%;撤诉结案27件,占3.3%。
    1998年,县农村合作基金会放出的大量贷款无法收回,存款户无法兑现,诉至法院。县人民法院组成8个合议庭,采取开协商会、发协商函、下达支付令、公告催示、上门调解和强制执行等审理方式,2个月内审结借贷纠纷案385件,收回贷款298万余元。次年,县人民法院受理审结县水泥厂、县氮肥厂、县印刷厂、县农机一厂、县黄沙坪电站等企业的破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稳妥安置180名破产下岗的干部职工,推动了全县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2002年,县人民法院金江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81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10余起,促进了社会稳定,被国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5年,县人民法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513件,其中家庭婚姻纠纷案198件,经济合同纠纷案158件,侵权纠纷案116件。
赞助商提供的广告
纠错信息:(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