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当前的位置:本地通首页 > 基本概况 > 临武县志第十四篇政法第二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临武县志第十四篇政法第二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临武县志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 相关机构: 临武信息港
  • 电 话:
  • 网 址:http://www.linwu114.com
  • 感谢 slluojun 您提交的信息已被本站采纳
  • 点击率:623

    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工程,工作范围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1988~2005年,县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相继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制、领导责任制、报告讲评制等规章制度,明确奖罚办法,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县内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的内容主要见于《公安》章,“教育”与“改造”见于《司法行政》章,本章着重记述“打击”、“防范”与“建设”。
赞助商提供的广告
纠错信息:(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
电话:010-61744288 传真:010-617445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宏福11号院创意空间305-308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城市联盟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