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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志第十三篇政务第二章人民政府第四节政务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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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小康县
    1993年12月,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农村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对照《郴州地区创建小康村实施方案(试行)》,将269个村委会划分为4个档次,确定每年小康村建设晋档升级任务,农村奔小康工作在全县正式启动。
     1994年年初,为完成晋档升级任务,县政府抽调县直机关干部126人,组建工作队11支,进驻11个乡镇22个村,开展农村奔小康工作。10月,再次抽调县直机关党员干部80人,组成18支工作队,进驻18个乡镇40个村。工作队进驻后,积极帮助驻点村发展经济,完善村级管理制度,改善农村面貌,提高群众生活。经过统计监测,全县农村收入分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社会保障与安定等多项指标均获得较大发展,县确认 166个村委会实现晋档升级,其中金江镇木冲村基本达到小康村标准。在郴州地区奔小康工作中,县政府和木冲村委双双受到地委奖励。
    1995~1997年,以奔小康工作总揽农村工作全局,每年派出小康工作队25支。指导发展村级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小康建设各项指标的晋档升级。至1997年,全县289个村委会中已有48个村委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1998年4月,县政府向各乡镇下达2000年前小康达标和晋档升级任务,以加快小康村建设步伐。次年5月24日,郴州市小康初查小组来县开展小康调查,认为全县除武源、西瑶、广宜等3乡外,其他19个乡(镇)已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达标率为86.36%;有88.9%的村、85.4%的农户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农民人均纯收入(当年价)为2429元,农村钢木结构住房比重达96.9%,农村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年,农村安全卫生用水普及率及农村五保人口保障率均已达到100%。根据收入分配、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人口素质、生活环境、社会保障与安定等6个方面16项小康指标数据计算,临武县小康建设综合得分为94.62分,基本达到农村小康标准。2000年4月12日,临武县报请省政府对全县农村小康建设进行验收。2001年4月,省政府认定临武县基本实现小康建设工作目标。
    2002年11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县政府坚持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思想,提出小康建设“一村一图,一村一景”的规划思路和农村住房“户均一套,人平一间,功能配套,设备齐全,人均50平方米以上”的具体要求,制定了《临武县农村小康总体规划》。次年,启动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城关镇东城、武水镇邝家、双溪乡贝溪等9个村委被列为首批示范村,县政府对示范村给予了多方面的支持与帮助,示范村的居住环境、收入水平、经济发展均取得长足进步。2004年,临武县小康示范村建设工作被郴州市评为一等奖。2005年,武水镇邝家村被评为省级小康示范村,城关镇曾家岭村、双溪乡贝溪村被评为市级小康示范村,南强乡莲塘等10个村被评为县级小康示范村。
     农村奔小康工作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实现农村的总体进步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其中所出现的形式主义和虚报拔高现象亦引起群众的非议,并为后来的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
二、实行村民自治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村民自治作为一项新型的群众自治制度和直接民主制度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为了贯彻这一法规,顺应农民民主自治、参政议政的要求,县建立专门的领导班子,组织多名干部深入农村,通过宣传发动、民主选举、建章建制、检查验收,当年,选举产生村委会269个。自此,县内农村公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得到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证。
    为推进村民自治,1991年9月,以健全村民代表议事会组织为内容,在花塘、汾市、土地、楚江、土桥、南强、武水等7个乡镇进行试点。各村委推举村民代表组成议事会,制定议事会章程,并就重大村务作出决议。土桥乡土桥村议事会作出 “集中劳力,突击搞好飞播造林防火道工程”的决议,村民仅用5天时间就完成一条需投劳2500个的防火道割道任务,受到上级表扬。楚江乡顾村议事会在查清并收回少数村委干部挪用公款的基础上,作出筹款决议,修复村级公路3.5公里。是年,在汾市乡召开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汾市、楚江、花塘等乡镇加强基层民主、推进村民自治的经验。至次年,全县有280个村委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议事会,成立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大事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1995年,县、乡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村委员会组织法》,抽调人员进村入户,对选民进行登记,开始第三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委会领导成员候选人实行选民联名推荐,差额直接选举。全县选举产生的本届村委会政治素质与年龄文化结构普遍优于上届。各村委班子就职后,分别制定任期内的目标规划,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至年底,全县有217个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栏,占75%;168个村制定村务公开制度;289个村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225个村清理了村级财务; 17个村委会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标准。
    1998年,农村村务公开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各村委会纷纷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年内分两次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部分村委建立了村务质询制度,群众有疑问直接当面质询村干部,村干部当面答复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村委决策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激发了群众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村干部责任感得到增强。次年,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除财务收支情况外,计生、救灾救济、土地使用等重要村务内容均纳入公开范围。全县289个村全部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并建立公开栏。
    2002年,在第五次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全县农村居民的平均参选率在80%以上。通过选举,优化了村级领导班子结构,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的村民被选进村委会,成为农民致富的带头人。广大村民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主动协助村干部开展各项工作,群众参政热情提高,村民自治组织日趋活跃。
    2005年,县内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监督制度,以财务公开作为重点,逐步规范集体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将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了对乡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县289个行政村都能按有关规定全面公开村务内容,村务公开成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
    1996年,县政府开始立足本地资源,研究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课题。次年4月,作出《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决定》,将临武鸭、临武香芋、临武蜜柚列为农业产业化项目,采取“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个公司、一批基地、一笔资金”等措施,正式启动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
(一)临武鸭
    临武鸭是全国八大名鸭之一。1990年,全县出笼鸭类16.5万羽,但多为外来品种,优良品种临武鸭尚未形成规模,市场占有率较低。1995年3月,临武鸭的发展受到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的关注和重视。1996年初,县政府作出决策,将临武鸭开发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突破口,确定建立以武水河、人民河和金江河等河沿岸为主的临武鸭生产基地,临武鸭特色养殖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次年,建成武水乡刘家村百万羽鸭场,并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临武鸭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养殖水面300亩,栏舍41个、4400多平方米,年产临武鸭60万羽。刘家基地成为临武鸭产业化建设示范基地,并获得省市科技示范户、市养殖规模基地称号。
    为了实现临武鸭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的产业化经营,1997年,县邀请中国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对临武鸭开发前景和产业化建设进行可行性论证,将临武鸭开发纳入全县农业产业化的重点建设项目,成立临武鸭产业化建设指挥部,由县委主管农业的副书记任指挥长。同年,县畜牧水产局投资50万元组建临武鸭业发展公司,创办盐水鸭加工厂,开始尝试临武鸭的规模化加工。是年起,县财政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专项扶持资金20万元开发临武鸭。
    1998年11月26日,县政府与深圳皇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临武鸭业发展公司和深圳皇天公司双方各投资500万元,建成年加工200万羽以上的加工厂,当年试产成功。次年,县政府对公司进行改制,更名为湖南临武舜华鸭业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相继将临武鸭产业化建设列为财政扶持的重点项目。从1999年开始,中央、省、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支持该建设项目140万元。次年,舜华鸭业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新建临武鸭养殖基地6个,发展养鸭专业户684户。2001年,全县养鸭专业户增至702户。2003年,全县有种鸭场3个,养殖基地26个,年出栏临武鸭350万羽,实现产业化产值1.5亿元,其中加工产值5000万元。
    2004年,舜华鸭业公司投资2800万元,征地50亩,扩建加工厂房12000平方米,并更新设备,年加工临武鸭600万羽,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被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5年,舜华鸭业公司出栏临武鸭600万羽,加工550万羽,实现产业化产值2.8亿元,完成税收2238万元。
(二)临武香芋
    1988~1995年,临武香芋种植面积每年不足6.7公顷。1995年,县蔬菜管理部门获悉广东市场香芋供不应求的信息后,始在双溪乡贝溪村推广香芋种植,组织农户实行规模经营。因当年香芋种植效益较好,芋农的积极性较高,1997年,县将香芋种植列为产业化建设项目,先后引进广西荔浦槟榔芋、广东连州竹根芋、湖南江永槟榔芋,进行科学对比试验和无性杂交提纯攻关,积极推广香芋无公害生产技术,临武香芋品质得到较大提升。全县香芋种植面积增至161公顷。
    1998年,县政府倡议成立香芋种植协会,县财政注入香芋发展资金5万元,扶持香芋种植,全县香芋种植面积增至400公顷。为减少香芋销售的中间环节,让芋农得到更多实惠,县政府指派蔬菜管理部门考察广州江南市场,建立香芋销售渠道。此后,临武香芋开始由被动营销改变为芋农主动上市定点销售,香芋种植逐步走上定单农业轨道。1999年,财政再次拨款5万元,扶持香芋种植,全县香芋种植面积扩大到706.7公顷。同年,临武香芋获得湖南省首届名优特新农副产品展销会银奖,销售旺盛。2000年,全县香芋种植面积继续攀升,增至1426.7公顷。为确保销售,在县政府指导下,成立民间组织临武县香芋营销协会,临武香芋于当年进入东南亚市场。
    在政府扶持及市场引导下,此后,全县香芋种植面积逐年增加,2005年,已达3133.3公顷,总产量8万吨,完成产值近1.5亿元。香芋种植范围由双溪乡逐渐发展到10个乡镇。在香芋营销上,建成了广州江南市场、北京新发地市场2处中心营销网点,并建立信息网站,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销售信息。
    (三)蜜柚与脐橙
1992年,县内首批从福建琯溪引进蜜柚成树50株,种植于城关镇杜家村,当年挂果。次年后,连续3年引进苗木40万株,在花塘铺下、土地龙坪及汾市等地开发密柚333.3公顷。1997年,始将蜜柚列为农业产业化开发项目之一。次年,全县投入资金1200万元,种植临武蜜柚2666.7公顷,并在南强乡莲塘村建立村级万亩柚子示范基地。同年,组建了龙珠蜜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临武县水果协会,并投资10万元与省农科院协作,对临武蜜柚降酸增甜进行技术攻关。在当年举办的全国第五届柚类评比中,临武蜜柚获甜酸型金杯奖。1999年,县政府投资50万元,兴建蜜柚综合利用加工厂,加大蜜柚开发力度,新增蜜柚种植面积520公顷,全县蜜柚基地达到31个,其中万亩基地1个,产量达3000吨,并再次获得全国第六届柚类评比金奖。同年12月22~27日,临武遭受霜冻灾害,最低气温达到零下5.5℃,地面最低温度降到零下9℃,临武蜜柚几乎全部被冻死,临武蜜柚的产业开发宣告结束。
    2002年8月,县政府吸取蜜柚种植教训,经过考察论证,决定以湘南脐橙优势产业项目代替临武蜜柚产业化项目,规划2003~ 2010年种植脐橙6666.7公顷,以纽荷尔脐橙品种为主,以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开发,承包经营,猪沼果配套”的原则,在南强、广宜、岚桥、城关、武水、花塘、同益、汾市、土地、水东等10个乡镇建设脐橙产业带。
2003年,临武被列入国家脐橙优势产业带布局规划,成为湘南脐橙优势产业带建设的重点县之一。县政府筹集资金200余万元,重点扶持脐橙基地的供水与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农民自主开发、企事业单位开发和引进外资开发等多途径开发脐橙。广西柳州老板投资1500万元,来县成立鸿源果业公司,在南强乡莲塘村及县农科所十字铺工区建设脐橙基地333.3公顷。年内,全县建成大棚苗圃基地13.4公顷,完成脐橙投资3560万元,种植脐橙73.3公顷。2004年,又与湖南亚赛种苗有限公司合股,投资4500余万元,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行机制,带动全县1.5万户农户种植脐橙800公顷。2005年,全县脐橙产业初具规模,完成总投资9200余万元,建有千亩以上集中连片脐橙基地5个,其中农科所十字铺和武水镇三角坪等示范基地,种植面积分别超过333.3公顷。
四、改革国有企业
    1988年,为顺应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县政府果断决策,对全县国有工商企业实行改革,此次改革主要针对企业“大锅饭”、“铁饭碗”,改革企业经营方式,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8家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改革,按首先确定企业法人代表,再由法人代表与县政府签订承包合同的步骤进行。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分别确定目标利润。对效益好的4家企业实行“超收全留,欠收自补”的办法,对2家微利企业实行目标利润不上交,对2家亏损企业采取“定额还贷还债,弥补亏损”的办法,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当年,8家预算内工业企业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2.22万元。在8家国有商业企业中,对2家公司及4家公司的批发部实行“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经营承包,对2家公司及4家公司的零售门市部实行租赁经营。当年,承包企业实现利润12.2万元,租赁单位实现利润10.6万元。次年,在全国经济大环境影响下,国有商业企业全面亏损,承包租赁经营终止。
    1991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8家预算内工业企业实行第二轮承包。在合理确定基数的基础上,采取“一企一策”、“一企多策”形式由领导班子集体承包。同时,组建扭亏增盈工作队,进驻厂矿,指导企业开展工作。次年,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用工、分配、激励机制,企业活力增强。
1992年,对国有商业、粮食企业实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的“四放开”改革,旨在搞活商品流通,增强企业活力,拓宽企业经营范围,放开企业权限,采用工效挂钩的方式,工资收入不封顶、不保底,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全员合同制、干部聘任制。“四放开”改革给企业注入了一定活力,但因企业历史包袱沉重,企业亏损局面无法扭转。次年,国有商业企业在糖酒副食品公司试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定工资福利、自负盈亏、包上缴管理费”的国有民营经营模式改革。1995年,此项改革在商业系统全面推行。商业企业逐步走出困境,扭亏为盈。
    1995年,按照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指示,县委、县政府以盘活资产存量为突破口,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因企施策,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制、破产、出售等形式,实现资产优化组合,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生产经营者。当年,1家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次年,1家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999年,有2家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家组建成立股份制企业。
    2002年,为把企业和职工真正推向市场,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置换企业产权的改革,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转换职工身份,解除职工对企业的依附关系。至2005年,有3家国有工业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制企业;3家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两个置换”改革,一次性补偿职工安置费用;6个国有商业企业,10个粮食基层粮站和公司全部改革完毕,处置资产6200多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3600多万元,置换职工身份1280人。
五、抗击“六•一六”洪灾
    1994年6月13日~6月17日,境内降雨454.6毫米,其中6月16日凌晨2时至8时降雨量高达166.3毫米,河流水位猛涨,全县多处受灾。
    洪灾爆发后,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抗洪救灾指挥部,中止正在召开的全县三级干部会,取消各项外事活动,集中力量投入抗灾工作。在组成抗洪救灾工作队,深入抗洪一线抢救人民生命财产的同时,开展全县范围的筹资捐款活动,一个星期内捐款33.38万元,捐物1.3万多件。民政局快速筹资20万元,并争取县外社会各界的帮助,受赠人民币31.58万元、港币486.19万元、澳元38.75万元。
    灾后,全县各级各地迅速开展抗灾自救、重建家园的工作。相关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力量深入灾区实地勘测,制定灾民新村建设方案,财政拨款120万元,分三批建设灾民新村。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建成住房1891间、学校3所、敬老院1所,安置灾民703户3931人,圆满完成了灾民新村建设任务。春节前夕,所有灾民均迁入新居。在新村建设的过程中,县、乡、村各级层层建立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建设、规划、设计部门免收规划设计费7.5万元,国土、财政、税务部门为建设灾民新村免征各种税费35万元,林业部门提供质优价廉的木材,免交砍伐手续等各种费用20万元,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县政府及时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力量和施工队伍,投入水毁设施的修复和生产自救工作,减少了灾害损失,实现了大灾之年经济、社会的平稳过渡。
六、防控非典型性肺炎
    2003年,传染性疾病非典型性肺炎引起全球恐慌。是年4月18日,为防控“非典”,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卫生局等20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卫生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四家”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深入所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乡镇、企业以及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市场、车站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现场办公,落实“非典”防治措施。各级各部门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非典”防治工作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专人负责,动员全民参与。全县共投入“非典”防治专项经费200多万元,卫生、经贸等部门储备40多万元的“非典”预防消毒药品,医疗单位成立了由17名技术骨干组成的救治专家组和20名卫生防疫人员组成的应急分队,购置60多万元的“非典”救治医疗设备和防护设施。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建立严密的防控网络,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直至6月24日全国解除“非典”警告,全县未发现1例“非典”病例,“抗非”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七、治理武水河
    武水河是县境内最大的河流。因长年疏于治理,1993年与40年前相比,该河河床最大淤积高度已超过2米,河道最大萎缩宽度超过10米,河流最大安全泄洪能力降低40%。
1993年4月,县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治理武水河领导小组,治理武水河被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但受财力等客观条件所限,当年未能投入实施。次年,县内发生“6•16”特大洪灾,一方面加大了武水河治理的紧迫性,另一方面亦分散了此项工作的力量。
    1995年3月,县政府向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关于对武水河实施综合治理的议案》获得通过。随即,武水河治理工程付诸实施。县水电局具体承担武水河县城段的治理工作。为排除施工阻力,县领导亲自指挥河道违章建筑的拆除。至10月止,拆除侵占河道的房屋127间7629.7平方米,并对河道进行初步疏浚,以确保安全度汛。
    1996~1999年,继续拆除违章建筑4370.3平方米,砌建西城至文昌桥防洪堤2.5公里,深挖河道1.5公里。2000~2003年,重点治理武水河文昌桥至乌溪坝河段,砌建防洪提2.4公里,疏浚河道3公里。2004~2005年,重点治理乌溪坝至官山桥河段,砌建防洪堤1.6公里。经过10年的治理,全县先后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县城段河道宽度大大增加,防洪能力明显加强。在治理武水河的同时,结合筑堤在沿河两岸建设了河滨公园和文化长廊,收到了根除水患和城市提质双重效果。
八、创建省级卫生县城
    1998年4月14日,临武县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工作开始启动。2002年3月,县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次月, 146个责任单位向县政府递交了创建工作目标和“门前五包”责任状。随即,以改善县城环境卫生、完善市政设施、美化市容市貌为主要内容的“创卫”工作全面铺开。截至2003年止,城西、城东和城南停车场相继竣工,增加停车泊位300个;开通市内公共汽车3路,投入营运车辆10台;在县城主要街道划定了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牌15块,路牌70块,划定小车、摩托车停靠点50个,兴建候车、电话多功能亭35座;栽植各种行道绿化树3566棵,城区绿化面积达到105.99万平方米,绿化率为35%,人均绿化面积达到5.6平方米;投资500余万元改造东云路人行道,设置草皮灯160盏;投资100余万元改造河滨公园,安装各种装饰灯120盏,各类风景绿化树木200余株,绿化草皮1.8万平方米;投资300多万元建成一中沿河游廊;在县城总规划区新建、改造道路9条,总里程为8.5公里,完成道路硬化11.89万平方米,整修或新修下水道17公里,铺设和改造人行道彩色道板10.96万平方米,人行道铺砖率达到98%;投资728万元改善供水设施,完成长河水库引水工程,新建东塔新区、晴岚小区、解放北路部分供水主管,改善引水和供水管网,确保城区自来水正常供应;建成高标准封闭式公共垃圾站13座、水冲式公共厕所15座,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220个;单位庭院改厕12座,建立封闭式垃圾房50余个。2003年9月,临武“创卫”工作通过省级验收。省级卫生县城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城区居民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改善了县城的人居环境。
九、建设工业园区
    1995年,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深认识,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关于加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较快。为使个体私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平台,1996年,县政府将位于县城南面的临武至连县公路两边区域,辟作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命名为临武城南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占地面积 1650亩。同时,县政府对落户园区的企业出台了有关优惠政策。2000年,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确认,临武县城南乡镇工业小区为市级乡镇企业工业小区。同年,临武县南方车架厂落户园区,并于次年5月投入生产,年创利税63万元。
    2003年2月,县政府就加快城南工业园建设出台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鼓励符合环保要求的制造业、加工业、手工业、高科技项目、教育、体育、医院及服务业项目进入园区。同时,成立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园区经济的管理和服务。园区规划占地面积扩大到1823亩。当年,聚集了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汽临武服务站、南方车架厂、金福薯业、有君婚纱服饰有限公司、舜蝶蚕丝被厂等10多家骨干企业和以汽车修配销售为主的上百家服务及配套企业,就业人员8000余人,园区产值3.5亿元,上交税费1000多万元。
    2004年,实施“工业兴县,园区兴工”战略,依托三十六湾矿区优势,在万水乡成立临武县矿冶高新技术工业园。由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管,委托万水乡政府直管。鼓励符合环保要求的铅、锌、银、锡等有色矿冶炼精加工和钢铁铸造业、高新技术项目进入园区。当年有贵安粗铅冶炼厂等3家有色金属加工企业落户。
    2005年,经多年努力,县内形成了城南工业小区、金江煤炭开发区、三十六湾有色金属工业区、汾市冶炼小区、同益建材小区和矿冶高新技术工业园6个工业小区。园区内有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58家,其中,城南工业园区5家,金江煤炭开发区27家,三十六湾有色金属工业区20家,汾市冶炼小区3家,矿冶高新技术工业园3家。当年,6个工业小区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3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6%;实现利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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