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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志第十篇城乡建设第五章建筑第四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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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投标
    1988~1993年,县内建筑企业引入竞争机制,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负责承揽建筑工程,为建筑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是,部分建筑业经营者为承揽工程,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工程项目业主或单位法人代表施以贿赂,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此,县政府及时制定《临武县建筑安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制止建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1994年5月,县成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招投标双方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切实把好标底、评标、合同关,建筑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遏制。1996年,县制定《建设工程实施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按照程序实行招投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需通过招投标小组进行议标,没有招投标手续的视为违规工程,并给予处罚。是年,全县有54 个工程实行招投标,招标率100%。1998年起,县人大及纪检监察、建设、审计等部门相继参与招标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筑工程的标底制作、送标时限、竞争过程、评委选择等工作逐渐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工程招标逐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00年,全县有37个工程按程序实行了招标,招标率96%。2005年,县内49个工程项目全部进行了招投标,招标率100%。

二、质量监督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各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贯穿于以图纸设计、基础开挖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1988年,全县有受监工程32个,受监率95%。1993年,县职业中专新建教学楼,施工人员使用不合格水泥,造成二楼地面砼质量低劣,质量监督人员发现后,作出了返工处理。1997年,县建设局组织技术人员赴县内各建筑工地检查材料质量,抽检钢筋266组,合格216组,不合格50组;检验砂浆125组,合格117组,不合格8组;红砖47组,不合格1组;砼223组,合格201组,不合格22组。对抽检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责令工程队停止使用。1999年起,郴州市建筑行业开展创优良工程活动。当年,县一中体艺馆获“苏仙奖工程”称号。2001年,县邮政综合楼再获“苏仙奖工程”称号。1988年至2005年,全县受监工程948个,受监率96%。竣工项目870个,合格率98%,优良率25%。期间没有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垮塌事件。

三、安全管理
    1988~1992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由县建委工程管理站负责。其职责是,履行行业安全管理职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处理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期间,管理站根据省、地有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制订相关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县内未发生建筑安全事故。1993年4月,省建委安全生产检查组到临武抽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查出高层建筑建设未挂安全网,工程承建合同缺少安全指标,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县建委工程管理站即时组织项目业主和施工方进行学习,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并对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岗位施工人员组织安全和操作知识培训,共培训安全员18 人,电工、卷扬工等特种岗位工人36人。同时,作出规定,凡无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的,工程不准破土动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出了安全事故的工程不评优良工程,单位和领导不评先进,按照 “五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办。2001年,县建设局组成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对县城部分私人建房进行垂直运输和特种岗位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没收简易卷扬机15台,查处无证上岗人员10人,私人建房安全生产得到了保障。2003年机构改革,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职能并入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翌年元月,始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004~2005年,县适时组织“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每年组织2~3次质量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988~2005年的18年间,县内建筑施工中未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执法监察
    1990年5月,县成立城市建设管理监察队,建设工程的执法监察开始纳入建筑管理的议事日程。1997年,成立建设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设行业的执法监察机构趋于完善。是年起,每年均由领导小组牵头,从各单位和县建设局下属机构临时抽人,对县内所有在建项目从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规费缴纳等方面进行阶段性和突击性稽查。2001年后,逐步改进监管方式,对建设市场的稽查由原来的大兵团作战转为加强日常监管,把突击性的专项治理变成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的执法力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2003年10月,县设立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对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市场的各方主体依法进行监督,对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市场准入、项目报建、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受监、工程监理、规费缴纳、施工许可、设施拆除及建材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大队的成立,标志着县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发展轨道。2003~2005年,监察大队共稽查单位在建项目50个,私人建房230处,立案查处违规项目22个,追收规费267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建设市场秩序。

附: 标志性建筑物选介

长城金融大厦
    位于东云路和解放北路交汇处,1995年竣工。工程由郴州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长沙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楼高50.7米,共12层,框架结构,面积6800平方米,耗资800万元。一层为建行营业厅和商铺,2~12层为办公用房和宾馆客房,室内配电线路均采用暗管敷设。内置电梯一套,是县内第一家安装电梯的建筑物。主楼梯、走道、电梯井壁采用花岗岩贴面,墙外贴白色蝴蝶形外墙砖,临街面挂蓝色玻璃幕墙。整个建筑成弧形造型,美观大方,是20世纪90年代县城标志性建筑。

社会综合福利服务中心
    位于解放路北端,总占地10.6万平方米。2001年,为发展老年人服务事业,给老年人提供一个生活、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县政府决定,由民政局投资,聘请湖南省城市建筑学院设计,兴建该中心。此工程为全县 “十五”计划和2001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2002年4月动工,2004年完成管理大楼、老年公寓、配套服务大楼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共1.2万平方米,耗资1500万元。按照园林式的设计理念,整个建筑群采用欧式布局,依山而建。其中楼阁亭台与绿化带、景光灯融为一体,相互映衬,景色宜人。

县“四大家”办公大楼
    位于晴岚路与临武大道交汇处。2004年4月破土动工,2005年完工,2006年1月入住。“四大家”办公楼占地面积4.67公顷,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400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5448平方米,资料档案室面积11538平方米,其它配套用房面积7929平方米。共有办公室470间,会计室16间。大楼内装有电话、电视、宽带、多媒体以及党委、政府局域网,办公功能齐全。主楼为13层,高56.8米;裙楼为8层,高29.6米。内设电梯2部,装中央空调。墙外装饰一至三层为外挂花岗岩石板,四至十三层为银白色铝塑板;正面窗户为绿色玻璃幕墙,并配饰灯光。大楼门前有铜狮一对,自大楼拾级而下,正面有面积约9000平方米的小广场,北面有面积22280平方米的舜峰广场。大楼西、南面是宽60米的临武大道和宽42米的晴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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