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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志第九篇交通邮电第一章交通第三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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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
(一) 交通局
    交通局是全县交通工作的主管部门。1988年,内设办公室,下设地方公路管理站、交通运输管理所、交通安全管理站。1994年,交通规费征稽所成立,归口交通局管理。2005年,县交通局内设2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和安全执法监督股。下设一所一站,即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乡公路管理站。挂靠机构两个,即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县治理公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设路卡)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管理单位有县公路管理局、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二)交通运输管理所
    1988年12月,交通运输管理站更名为交通运输管理所(下文简称运管所),为县交通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2002年机构改革,升格为副科单位,内设办公室、运政股、维修办、客运办、稽查队、财会室及香花岭交管站等7个职能股室。负责县内运输系统全行业的政务管理,同时征收部分交通规费。
(三)县乡公路管理站
    成立于1983年,原名地方公路管理站,1993年分设为独立事业单位。1997年升为副科级单位。2003年3月,更名为县乡公路管理站,为交通局下属二级机构,负责县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及拖拉机、摩托车规费的征稽工作。下辖麦市、东山、镇南、大冲、南强、土桥6个公路养护工班。
(四)公路管理局
    公路管理局前身为公路养护段,1997年1月更名为公路管理局(下文简称公路局),隶属于郴州市公路局(1995年前为郴州地区公路总段)直接管理。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行政归口县交通局。负责县内省道及部分县道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下设机构有桐尾收费站及楚江、城关、同益、汾市、武源、土地、麦市、沙田等11个道班。2004年机构改革后,实行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养工股、财务股、政工股、机务安全股、路政大队等6个职能股室。
(五)交通规费征稽所
    1994年6月,县养路费征收站从公路段析出,与县运管所车辆购置费办公室人员一起组建成交通规费征稽所(简称征稽所),直属于郴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6年升格为正科单位,行政归口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计财股、征费办、稽查办、处理办。主要负责全县汽车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货运(车)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公路养护
    1988年,县内公路按照“公路局主要管养国道、省道,县乡公路管理站管养县乡道,专用公路和村道由所在单位及村自养”的原则进行养护。具体分工情况为:2条省道61.9公里(S214线和S324线)和3条县道36.1公里(龟头坳至武源、醉乐亭至麦市、城关至祖教寺)归公路段负责养护;南强至土桥、花塘至东山林场、石珠兜至麻石背、麦市至梓木墟、书楼至汾市、古老坪至元富、武水桥至双溪等7条公路由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管理;村道(含部分乡道)由所在地乡村自养;8条专用道由使用单位自养。
    1995年8月,县公路段管养的临连线0~11公里(城关至祖教寺)与地方公路管理站管养的书楼经土地至汾市0~11公里实行交换管养。1997年,县公路管理局养护里程99.42公里,其中干线60.32公里,支线39.1公里。
    1998年以前,郴州市对县公路管理局管养的公路实行“年末计划结算”养护方式,即县公路管理局对本年度所完成的项目上报市公路局,审核后按地方预算报价下拨经费。此后,实行养护费用包干制度,即市公路局每年按县公路管理局管养里程或职工人头数下拨经费,县局在此范围内包干使用。
    地方公路管理站下设东山、麦市、大冲、南强、土桥、镇南、广宜7个工班。1998年,地方公路管理站管养的公路有6条,原南强至土桥公路管养范围延伸为临武至毛吉岭,书楼至汾市线交由县公路局管养。对工班的管理实行月初下达好路率计划,月底检查,完成任务后发工资的模式。养路工全为公路沿线的当地农民,一般按1~1.5公里/人的标准安排劳力。1998年以后,对养护工班实行“定经费、定标准、定人员、定奖罚”的承包管理模式,增强了养护责任感。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工班发展副业生产,以副业生产收入弥补养路经费的不足;以稳定养路工队伍,促进道路的管养水平。
    2002年,全国第二次公路普查后,县内公路按照全国统一的办法进行编号。麦市至梓木墟线编为X082线,石珠兜至麻石背为X083线,花塘至东山林场为X085线,临武至毛吉岭为X087线。
    2005年,县公路局养护里程99.8公里,其中省道60.4公里,县道39.4公里。按路况分:水泥路41.7公里,沥青路42.9公里,砂石路15.2公里。县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养护总里程124公里,其中县道4条(麦市墟至梓木、石珠兜至麻石背、花塘至东山林场、临武大桥至毛吉岭)71.7公里,乡道5条 (杉木溪至桃树下、水东至接龙、县城至西瑶乡政府、武水乡至南强乡、古老坪至元富) 52.3公里。香花岭锡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香花铺至梓木墟和水东至安源专用公路养护,其他乡、村道均由沿途所在乡、村自养。年末,县乡道好路率达80%。

三、路政管理
    1986年,根据郴州行署公安处的要求,在县公路段内设立公路派出所,行使违章建筑拆除和清理路障等路政管理职能。1988年,公路派出所清除障碍物1236立方米。
    1990年,县内公路干线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的“三乱”现象,公路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得到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顿“三乱”现象。8月,撤销公安、工商部门在楚江、金江、同益、三合等地设立的4个检查站,公路“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1994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撤销公路派出所,在县公路段设立路政股,工作重点放在打击侵占路产、路权行为和宣传法律法规方面。同年,撤销设在同益乡的工商税收费亭、同益乡综合收费亭、汾市乡桐尾煤炭基金收费亭、金江镇收费亭、金江派出所综合收费亭、接龙乡茅金坪村两处村道维修收费亭,并处罚了有关当事人,规范了收费行为。1996年,拆除违章建筑9处,处理损坏道路案件33起,拆除非公路标牌19块,清理占用公路路面摆摊设点32处。
    1998年,公路局系统体制改革,县路政股改为路政大队。随着县内办矿热的持续升温,大吨位车辆不断违规上路行驶,造成路面损坏严重。路政大队在完成清除路障,维护路产路权等日常工作的同时,与交警联合开展 “治理超限运输”活动,严厉打击超载运输违法行为。2001年,共查处超载车辆9100余台次。
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桐尾治超站,治超工作任务移交该站,路政大队的工作重心仍为维护路产路权,打击非法侵占路面作业、建房、设厂等。是年,经过路政部门的努力,临嘉二级公路同益至县城段被列入省级文明样榜路。

四、运输管理
    1988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成立后,负责对客货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四大市场的管理及各种交通规费的征收。2004年7月1日前,受交通局的委托,县境内运输管理职能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实施后,县运管所成为法规授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管理。
    (一)客货运输管理
    1.道路运输证件管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运输市场的全面开放,县内机动车辆迅猛发展,运输市场日渐繁荣,运输证件的管理逐步引起重视并得到加强。根据省交通厅有关精神,车主购买汽车,要求从事客货运输,必须经交通运输管理所办理营业运输证,方可参运。1988年共办证1495例。
    1992年5月,交通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通知》下发后,县内从当年10月1日起启用交通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营业性运输车辆的运输证由“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公路运输营运证”、“运输管理费缴讫证”合并组成;非营业性运输车辆的运输证由“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道路非营业性运输证”合并组成。《道路运输证》一车一证,随车携带,每年审验一次。是年,共办理《道路运输证》1126本,其中非营业性《道路运输证》20本
    1998年10月,省交通厅出台《湖南省道路运输业年度审验实施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道路运输业年度审验的起止日期为当年12月1日、翌年3月31日。外省籍车辆适用《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期限或交通部的规定。审验内容为经营资质的评审、经营行为的评审、税费缴纳情况。1999年,共审验汽车2047台。是年,年审工作由县运管所办公室、维修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翌年3月,运管所成立运政股,专门负责运政基础管理工作,并承担年审任务。为提高工作效率,所内建成一站式办证大厅,根据管理内容,设立缴费窗口、二级维护签章窗口、年审办证窗口、违章处理窗口及工商、保险办证窗口,所有手续在办证厅内便可全部办完。同时,运政股还指定专人分别管理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档案,对每一车辆每份档案逐个进行整理,按照管理要求收集、补充内容,并制作档案袋,从而促进了运输证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001年12月,办证厅购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设备,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全部实行电脑打印,结束了办证手工书写的历史,既减少了错误,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最高峰每天可审验300~400件,当年审验机动车2276台。2004年,运管所对办证厅进行改造,添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设施,利用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被湖南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2005年,全市运管系统联网,再度提高审验效率,全年审验营运车辆3424台。
    2005年,交通部发布第6号令,要求运管所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合格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同年,交通部下发第10号令,要求运管所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违章记录、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和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至此,道路运输证件的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和完善。
    2.营运线路管理  1988年,各公路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经营旅客运输的线路或区域,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报经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客运班车线路、站点、班次,由交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发给线路牌,所有客车皆挂牌在指定线路运行,不按指定线路运营者给予处罚。1988年全县有客运线路14条。
    1997年,按照交通部的相关规定,客运经营者向县交通运输管理所领取“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审批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定期集体审批制度负责县内客运班线的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客运班线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发放客运线路牌等有关牌证。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每年定期对辖区内的班车客运运行班次、班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将班线变化、班次调整和班线的基本情况记录在册,掌握班线的变化和班车运行情况。当年发放线路牌35条。
    2001年,县内客车车辆盲目增长,造成市场失控。为扭转这一局面,县运管所一方面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台账,以便准确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和异动情况。一方面积极开展调研和市场分析,每季度对各经营线路进行1~2次客流量调查,及时掌握各线路的运量情况。按照运力与运量基本平衡,客车实载率基本稳定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客运线路的运力投放实行“定额定编”制度,即给始发点在临武境内的所有客运线路定编,且一定三年不变,期间不能超编增加运力,只能报废更新。同时坚持“先批后购”原则,实行双重审批,凡需新增运力,必须经县运管所审核,报县政府、市运管处审批。通过这些措施,不仅从源头上遏制了客运车辆盲目增长的势头,实现了宏观调控,而且达到了稳定市场秩序的目的。是年,全县有54条线路。2005年,有61条线路。
    3.运政稽查管理  1988年,城关交管站成立,负责对城区营运车辆缴费、年审及维护情况等内容进行稽查,并对违章行为施以处罚。当年查获营运车辆各类违章432件。1990、1992、1998年,汾市、沙田、香花岭交管站分别成立后,各辖区的运政稽查职能分别由相应的交管站负责实施。     
2000年开始,运管所撤站并室,运政稽查职能转由稽查队及客运办、维修办实施。为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力度,运管所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到停车站场、驻县厂矿跟踪检查,核查营运车辆情况,督促其持证经营。由于加强了营运车辆的管理,县内车辆办证率和年审率达到90%以上。与此同时,加大了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不予年审,对超期不进行二级维护的营运车辆进行处罚,从而使营运车辆上线检测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其中客车上线检测率达100%,货车上线检测率达90%。是年查获营运车辆各类违章1216件。
    为了适应公路运输市场的变化,县运管所推行动、静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大运输市场的管理监控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经营、非法营运和违章载客行为,并对超限载运输进行整顿。2000~2005年,县运管所每年都联合公安、交警、物价、农机、城管等部门,对非法经营旅客运输和扰乱客货运市场秩序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经营行为,确保了运输市场公平、公正、有序发展,净化了运输市场的环境,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2005年,运管所共查处营运车辆违章案件1287件,其中,客车违章93件,货车1100件,其他机动车94件。
(二)机动车维修管理
    1988年底,全县有个体汽车维修厂点33处。县运管所负责对申请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开业技术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发给技术合格证。同时,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开办的汽车维修企业和个体维修户进行清理,经审查不符合开业要求的限期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者,吊销营业执照,令其转业;对违反各种规定的维修企业和维修个体户进行查处;对变更维修项目者进行复查,对变动营业地点者予以登记备案;对发生的维修质量纠纷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当年发放经营许可证33家。
20世纪90年代,县内运输业超常发展,从而带动了维修业的发展。1995年,全县有132个维修厂家办理了经营许可证,是1988年的4倍。
     1999年,县运管所加大对机动车修理业的管理工作。对全县所有的维修厂家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了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的非法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的机动车维修厂36家。同时,合理规划布局,基本形成车辆维修、配件销售集中在临连公路一条街经营的格局,当年分布在“一条街”的销售、维修厂家共计92家。
    2001年,对车辆维修市场的管理实行多家经营、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政策,促进了维修行业的有序发展。         
    2005年,全县共有维修厂家150个,其中一类维修厂家1个,二类维修厂家9个,三类维修厂家105个,摩托车维修业户35个。
(三)驾驶员培训管理
    县内曾于1985年9月创办过“驾驶员培训学校”,共举办3期,培训合格司机167名。1994年8月,县驾驶员协会成立,配合县交警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进行表彰。2004年,唐元照、陈自力等人申办一所三类驾驶员培训学校——舜兴驾校。该校设在县职业学校内,地处县城南面临连公路旁,占地面积3.3公顷,教练场地5000平方米,办公、教学、宿舍、食堂一应俱全。学校拥有大型教练车8台,小型教练车2台,教学设备一套。聘用驾驶操作教员11人,理论教员2人,一次可培训学员100名。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对驾校的教学质量、收费标准、收费凭证、职业道德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当年培训驾驶员200人,2005年培训340人。

五、 规费征稽
    1988年,交通规费征收的项目有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客货运附加费、省市重点建设基金、公路建设费、运输管理费,均由县公路段征收,当年共征收263.8万元。
    1994年6月,成立县交通规费征稽所,负责全县汽车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当年收取规费2070.81万元,其中,养路费1951.05万元,公路客运附加费220.87万元,货运附加费278.89万元。
    1998年1月起,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征管工作移交给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交通运输管理费由县运输管理所征收,其他规费仍由征稽所征收。当年,县征稽所累计征收规费2213.5万元,地方公路管理站征收规费59万元。2001年6月,成立县检察院驻交通规费征稽所检察联络室,次月,成立县法院驻交通规费征稽所审判联络室,用以处理规费征稽工作中的涉法案件。2002年,县交通规费征稽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005年,县交通规费征稽所共征收规费2795.29万元,比1998年增加1512.76万元;县乡公路管理站征收规费52万元,比1998年减少7万元;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征收310万元,比1998年增加293.24万元。

六、安全管理
    1987年4月以前,县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及县交通监理所负责。4月,县交通监理所改为县交通警察队,划归县公安局管理。1989年3月,县交通警察队下设安宣股、车管股和办公室。1990年组建同益联合检查站,1991年8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队更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992年10月后,开始组建各基层中队。1998年,县交通局安全股编制缩减为1人,其主要职责是交通企业内部安全和水上安全管理。2002年,交警大队投资230万元在开发区车管所建成机动车检测站。2003年,先后成立交警大队一中队(城关中队)、二中队(原同益联合检查站改为同益中队)、三中队(香花岭中队,后改为楚江中队)、四中队(金江中队),分管城区和县内有关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为规范和加强城区交通秩序,2005年,县交警大队多方筹资在城区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设备,在主要街道路口安装了七套电子监控设备。
    1.安全教育  1989年,县交警队安宣股与农机、城管、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采取召开驾驶员座谈会,举办驾驶员培训班,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周和道路安全宣传月活动,设立交通安全咨询点,在有线电视台开辟“畅安视点”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1993年,除开展上述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外,首创“畅安伴我行万里,我为畅安作贡献”的万人签名活动,签名人数达10200人。
    1998年,县交警大队民警按片分组到中小学上交通安全课50次,听课人数达3万人。
    2003年,安宣股、驾驶员协会组织全县5000名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培训,编印《临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读本》发给每位参训人员。
2005年,县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汾市、同益、花塘3个乡被评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同益小学、金江小学、楚江中学、汾市中学、花塘中学5所学校被评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楚江、同益、南福、南岸、南强下官庄5个村被评为“交通安全村”;东云社区和成仙观被评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郴汽集团临武分公司驾驶员骆其中、欧培员两人累计安全行车均在12万公里以上,被树为交通安全生产的两面旗帜,成为驾驶员学习的样榜。
    2.安全整治  1988年后,随着运输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一些个体车主、驾驶员受眼前利益驱动,忽视安全,多以超限超载谋求更大效益。S324线、S214线运煤车擅自增加车身高度和长度,加固钢板,定额5吨的车装载15~30吨。少数客运微型车在车箱后加接搭板,中巴车内加放长凳子,以增加搭乘量。不少农用车辆非法载客,人货混装,交通安全隐患严重。1990年2月,交警大队在楚江路段检查一台中巴车,该车核定载客人数17人,实际载客32人,超过核载人数15人。针对运输市场存在的问题,县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城管、农机等部门对汽车高栏板、微型车搭桥实行强制拆割,对超载车辆劝返、卸载、卸客、转运,对违规车主及驾驶员视其情节进行教育和处罚。
     1997年,针对县内“马路市场”四处开花,占道摊点屡禁不绝,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状况,县交警大队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城关、金江、同益、楚江、麦市等5个“马路市场”进行整顿和搬迀。年底,全县所有的马路市场全部取缔。
     20世纪90年代末,境内少数非法商人,将报废车辆零件拆卸拼凑,组装成“黑车”上市销售,也有部分人将部队退役的越野车进行改装后销售给运输户从事货运业务,这些擅自改装的货车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2000~2004年,交警大队先后在各施工工地和五里牌、临武大桥、同益三叉路口及煤矿、有色矿区查处销毁非法改装和拼凑车136辆,查封汽车修配厂21家。
    2005年,县交通部门在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机动车辆,共查扣各种违法车辆1500台。对摩托车着重查处无牌无证、乱停乱摆、非法载客、超速行驶、擅自安装雨阳伞等违法行为,依法查扣摩托车650辆,对这些被扣摩托“不落户不放行,不办证不放行,不年审不放行”。通过整治,有效地排除了车辆的不安全因素,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3.车辆检测  为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1988年,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对机动车辆实行年检制,县内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定期去郴州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为方便经营者,1989年,县交警大队请郴州支队车检站人员来县现场检车,平均为每辆车节约开支上千元。为方便车检,县交通局于1995年向省交通厅申报建立C级综合性能检测站,因种种原因未能实施。2000年6月,县交通局再度申请建立B级检测站,获准由县万达运输服务公司承建经营。次年12月,该检测站竣工并投入使用。检测站拥有一条全电脑控制的检测线,配备发动机综合性能分析仪、速度检测台、轴重仪、制动检测台、侧滑检测台、灯光测试仪、废气分析仪、烟度计、前轮定位仪等仪器设备,能对车辆的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检测。整条检测线配置多台电脑并组建局域网,可以在车辆不解体的情况下,迅速检测出其技术状况、工作性能和故障,每天能检测100台次。2002年,县交警大队投资200万元新建车辆管理所。翌年,投资73.8万元购置2套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2005年检车12430台次。
    4.事故处理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县内私人购车日益增多,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未经专业培训,擅自驾车上路;有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经常引发交通事故。1988年,全年发生交通事故91起,平均每四天一起,共死亡15人,直接经济损失119869万元。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安宣股具体负责勘查处理事宜。
    1995年12月5日,临武开往广州的长途客车在广东花县狮岭镇附近与本县一货车相撞,客车司机范某左脚折断,因失血过多,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汽车几近报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县交警大队派出民警赶赴花县,与双方家属及当事人一起协商,妥善处理了这一事故。
    1999年2月6日,雷某驾驶大客车在临连公路九泽水路段下坡时,因制动失灵,临危操作不当,翻入沟底,造成当场死亡2人,伤22人,汽车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县交警大队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随后,经县有关部门多方协调,圆满地处理了这一事故。
    2001年,交警大队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联合建立“122”交通事故报警台,配置急救专车。“122”报警台坚持24小时值班制,交警接警后3~5分钟出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察,调处事故。2002年,交警大队帮助群众处理涉外交通事故60余宗,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次年6月11日,楚江乡夏莲塘村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交警行程上万公里,排查数百辆可疑车辆,成功侦破了“6•11”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将肇事逃跑司机何某抓获归案。
    2005年,通过对中心城区的有效整治,全县交通事故“四项指数”比上年有明显回落:事故次数71次,同比下降10%;死亡人数26人,同比下降30%;受伤人数80人,同比下降12%;直接经济损失174800元,同比下降8%。

附:恶性交通事故选录
    1991年10月14日,双溪乡田心洞村村民曾某,驾驶车况不良且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核准营运的12座中巴,从西山林场桃源坪载客19人驶往县城。7时30分,途经西山林场十里冲上坡急转弯处时,因变速杆跳档,制动失效,车往后溜,驶出路面,翻下50米山坡后,坠下高12米的陡壁,造成死亡5人,伤15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2001年1月27日,汾市乡贺某酒后无证驾驶东风货车,行驶至1842线(S214线)43KM+540M处时,与宜章县浆水乡廖某无证驾驶的无牌男式两轮摩托相撞,造成3人死亡, 5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2003年6月11日,桂阳县古楼乡某村村民何某,无证驾驶东风载重汽车,从蓝山到临武运煤,凌晨5时40分,途经S324线楚江乡夏莲塘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处置不当,将正驾驶无牌摩托车的楚江村村民谭某撞倒在地,何与同车的另2 人一起将谭抬上驾驶室逃离现场,汽车开至桂阳敖泉一乡村公路后,何把死者抬下车,抛尸于路边河岸斜坡一坑内,然后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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