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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属丘陵山区,由于县人有野外用火习惯,加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烧柴割草的越来越少,林内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增高,森林火灾时有发生。1988年,全县发生山火8次,过火面积297公顷,烧毁有林地76公顷。
为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政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每年清明节前后以及进入防火期,都要发布森林防火布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都要发表电视讲话。县确定每年9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制定《临武县护林联防实施办法》,把全县25个乡镇场所和所有的国有企业划分成三个联防片:东山联防片、西山联防片和金江联防片,另外还邀请香花岭锡矿香花铺工区,广东梅田矿务局八矿、九矿参加护林联防工作。每个片设立指挥所,在防火期内,指挥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三个联防片每年召开一次联防会,由片内各成员单位轮流值班。
1989年3月,县成立森林防火办公室,定编3人,纳入公安编制,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防火办购置了短波电台、对讲机等必要的通讯工具。县森林防火办按行政区域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县长—乡镇长—村长—组长—家长五级负责的森林防火机制,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定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乡、村、组、山头、山林权主。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火灾火警信息,1991年,县防火办购置短波电台3台,东山林场、西山林场和西山了望台各配备一台。另购超短波电台,用于装备县防火办。1993年元月,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县森林防火办与县林业公安合并,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按照林业公安的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3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教育委员会联合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即上一堂森林防火课,每个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日记,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活动。9月,在花塘乡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在“四个一”活动中行动快、组织好的学校及积极参与的师生给予表彰,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是年,为有效扑灭山火,使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县森防办制定扑火预案。县成立森林消防大队,下设县委办中队、政府办中队、武装部中队、林业局中队等4个中队,共计80人,队员每人配备电筒、水壶及柴刀。各乡镇场相应成立扑火应急分队24个521人,增强了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森林自身抗火能力,1995年,县森防办组织林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森林防火林带进行全面规划设计,共规划生物防火林带931千米。此举对减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1996年8月,湘、粤、桂第八联防区边界森林防火第32次会议在临武召开。临武县所作的大会工作报告《湘粤情谊深,携手联防好》被选入在广州召开的湘、粤、桂第25次暨湘、粤、赣(闽)第20次会议典型材料,并由临武参会代表作典型发言。
针对部分领导和群众中存在的“发生火灾讲一阵,火灾过后不过问”的现象,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的决定》,在宣传、领导、责任、扑救、奖惩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有章可循。
1999年,县购回10台风力灭火器,并在高火险期经常出动消防车巡逻。森林防火采取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管齐下的办法,在林区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由于森林防火工作主动及时,全县森林火灾大幅下降,全年仅发生山火3起,过火面积8.2公顷,为历年火灾次数最少,损失最小的一年。2000年,营造防火林带60公里,修防火线90公里,在林区要道设立永久性防火牌1001块。2000~2003年,全县共发生山火37次,年平均9.25次,较前10年年平13.8次减少33.97%。
2003年9月,县政府举行森林防火万人签名活动,县委书记带头,县四家领导全部参加,县城机关、学校、近城农村万余人参加了这次活动。
2005年,全县共发生山火16起,其中火警11起,过火面积0.014万公顷。4月5日,花塘乡燕溪村一村民因扫坟引发山火,烧毁有林地19.36公顷,被依法逮捕。
18年间,全县没有发生特大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