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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资供应体系
1988~2002年,化肥、农药、薄膜等涉农物资均由县生资公司和16个乡镇供销社负责调运销售。计划内化肥,按照上级分配的指标,由生资公司统一分到各乡镇基层供销社销售给农户。2003年,供销系统体制改革后,供应(销售)市场放开,农资供应点增加,供量充足,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方便。但少数店主唯利是图,坑害农民的事件时有发生。县对农业的物资供应服务主要转向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为此,县工商、质监及农业部门每年于春耕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