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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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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保宣传教育
1988年,为宣传环保知识,环保局举办环境监察员学习班,各乡镇、厂矿监察员参加培训。1990年3月,县委宣传部、环保局等单位共同组织 “环境保护法规知识考试”,县直相关单位干部、县属以上厂矿企业负责人、环保专干,共 58人参加了考试。同年,环保局举办乡镇环保员培训班;县一中、城关完小等中小学校向学生发放“环境保护课本”,开设环境保护课,进行环保知识教育。
1992年,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参与 “全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年(9293)”活动。1995年,利用电视等媒体开展环保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999年,举办“‘六•五’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2台,开展巡回宣传。此后,环保宣传仍以专题电视讲话、出去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旨在提高县民的环保意识,提高有关企业防污治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固废、废水治理
(一)矿渣治理
1989年,为治理乱采滥挖、乱排废弃物,县组建专门工作队,封闭非法小煤窑15个;取缔非法小有色采矿点21个,洗砂棚35处,洗砂槽230个;关闭城关化工厂以及土地、楚江、同益等乡办锡矿;拆除无证加工锡矿的厂点34个。是年,全县有12个厂矿、6个乡镇企业与县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承担环保责任。次年,县政府颁发颁发关于禁止小有色矿乱采滥挖的通告,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做到环保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1990~1991年,全县清理整顿非法小煤窑5次,取缔无证煤窑160个、个体煤场3个,收缴采煤机械17台,没收煤炭513.7吨;取缔有色采矿点64个、加工点157个,炸毁窿道2条,洗砂棚11个,砸毁矿石粉碎机7台,对乱排矿渣等废弃物的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
1995年,新上企业建设项目29个,其中县属2个,乡镇6个,个体21个,全部按“三同时”实施。1997年,对香花岭矿区(癞子岭、棕叶冲、荷叶冲、转水湾、塘官铺、三十六湾等)进行整治,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108家,拆除设备182台,搬迁选厂10个,促使有环保设施的53个企业补办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手续。是年,泡金山矿投资180万元改建老尾矿坝,库容增加33万立方米。全年新上企业建设项目66个,全部执行了环保设施“三同时”的规定。1998年,全县企业建设项目6家,其中5家落实了“三同时”,共投入环保建设资金44万元。
1999年,取缔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窿道及选厂,三十六湾130条窿道减少至36条,110家选厂减少至31家;癞子岭、魔芋岭、沙子岭等107处露天采矿点均被取缔,捣毁选厂附槽80多处。是年,全县企业建设项目2个,均按“三同时” 要求实施,投入环保建设资金5.5万元。东山钨矿与县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砌建挡墙,防止废渣下河;增建库容为40万立方米的浆砌重力坝,将原库中的尾砂5000多立方米外运,扩容5846立方米。2000~2002年,全县投入环保资金1000多万元,建尾砂库53座,总库容达到260万立方米。2003~2005年,企业新、扩、改建项目28家;执行“三同时”的企业26家,全县投入环保设施建设资金共计969.5万元。
(二)废水治理
工业废水、生活及医疗废水是县内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1989年,县人民医院投资10万元,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使外排污水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同年,财政投入8.9 万元,对污染严重的东山河实施治理,治理河段3公里,清淤4.5万方,修筑河堤2000米。1990~1991年,组织力量,出动机动车6台,对香花岭兰花街河进行治理,清出淤泥、砂石140多吨,拆除沿河违章建筑两间。1991年,县氮肥厂完善“造气”部分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东煤矿安装井下废水处理设备3套。1993年,县氮肥厂因效益及污染等问题,被县政府关闭。1995年,治理武水河,投入资金350万元,清理河道石砂10万多方,修筑河堤400余米,拆除违章建筑147处7629.6平方米。
为保护县城居民的饮用水水源,1997年,县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河水库最大洪水淹没线向四周延伸1公里的范围以及南干渠高涵至皇龙坝电站的渠道4.3公里为一级保护区,长河水库集雨区为二级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000公顷。明确规定,区内禁止开矿、开荒、建房和放牧。1999年,县中医院投资12万元,建立日处理60立方米的反应池,安装HBW~Ⅱ型脉冲式自动同步三虹吸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法二类标准。当年,为改善县城排污系统,延伸东云、东塔两路的排水渠道1500米。东山钨矿在矿本部新建储水池6个,修筑排污渠道300米,污水处理池总容量达到2000余立方米;在茶场另建沉淀池5个,沉淀池总库容为1万立方米,工业废水沉淀处理后可继续利用。
由于矿区废水、废渣流入,流经矿区河流的水质受到污染,河床不断抬高 。为此,县从2003年起,实施甘溪坪村搬迁工程。当年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新建民房130套。同年,为解决腊水河污染问题,在自生桥新建蓄水量200多万立方米的拦河坝,对矿区废水进行沉淀过滤。
(三)生活垃圾治理
1988年,县城环卫设施简陋,环境卫生管理相对滞后,城区公共卫生较差,居民乱丢、乱倒生活垃圾的现象屡见不鲜。次年,县政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县城环境卫生的管理,并拨付专项资金为环卫所配备垃圾运输车2辆,手扶拖拉机1辆,城区垃圾总运载力达到5吨;在县城设置垃圾箱(池)27个,规范垃圾堆置行为。由于未配备洒水车和果皮箱,居民随意丢弃果皮纸屑,街道清扫实行无水作业,加上运力仍然不足,城内产生的垃圾不能日清日空,县城卫生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善。1990年,环卫所购置解放牌洒水车1台,每日早、中、晚3次洒水除尘。1991年,在武水乡刘家村虎型山征地60亩,建立垃圾填埋场。次年,县属企事业单位与县政府签订卫生责任书,明确了职责任务,垃圾处理趋于规范。1999年,县人民医院兴建医疗废弃物焚烧炉,对县城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化处理。2003年,环卫所清扫保洁面积28万平方米,日清理垃圾140多吨,垃圾清运率达到100%。2005年,为科学处理生活垃圾,县政府投资200万元,在武水镇李家村水泡窝兴建垃圾填埋场。环卫所有清扫工人80人,洒水车、铲车各1台,垃圾运输车8辆,果皮箱120个。设置垃圾箱(斗)80个,垃圾房66间,当年县城垃圾清运处理率均达100%。

三、大气、噪音污染治理
境内大气属煤烟型。1988年,县内锅炉及炉灶等均为烟尘直排,建筑业、制造业产生的噪声污染也比较严重。1989年,县人民医院率先购置、使用半自动锅炉,以减少烟尘排放。1990年,针对大冲乡张古老冲的土法烧砒,环保部门开展3次整治活动,炸毁砒灶73个,没收砒灰516包,炸药4箱,罚款1250元。1991年,水东煤矿投资63万元,安装滑移式液压支架60架,单体液压支柱40架,采用喷水装置,以降低煤尘浓度。同年,县水泥厂安装生料、熟料车间除尘器,兴建立窑沉降式除尘室,回收石头粉、煤炭灰、黄泥粉、水泥灰;水东水泥厂使用JH旋风式除尘器,回收水泥粉。收到了既节约成本又减少污染双重功效。1992年,在城关镇、香花岭镇、金江镇划定城镇烟尘控制区、噪声控制区,城关镇控制区面积为1平方公里,香花岭镇、金江镇各为0.5平方公里。
1997年,位于茅金坪火车站附近的郴州地区煤场投资7万元,安装喷灌除尘设施,减少煤尘。次年,投资3080万元,改造县城解放路、文昌路、晴岚路、东云路、东塔路和环城南路,实行车辆分流,以降低城内烟尘和噪声。1999年,临武一中、临武迎宾馆、临武宾馆、县人民医院全部安装锅炉湿式除尘器,城内噪声超标的家俱厂、机械制造厂被勒令限期整改,藕煤厂、歌舞厅被限定营业时间,主街道禁鸣高音喇叭,城内大气与噪音污染有所减轻。2000年,关闭县砷制品厂,禁止土法烧砒,镇南、接龙、水东等地的土法烧砒活动被彻底取缔。2005年,县城烟尘控制区面积增至4.5平方公里,大气总悬浮微粒与噪声均控制在标准量以内,农村的大气及噪声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四、地质灾害防治
地表沉陷与泥石流是临武的主要地质灾害。地表沉陷区主要分布在水东、接龙、金江镇等产煤乡,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山区。1999年,水东乡畔塘村与接龙乡茅金坪村因地表沉陷出现房屋开裂,为防治灾情扩大,县地矿部门对村庄周边煤矿进行勘查测量,设立煤炭禁采区,以确保村庄安全。2000年,对地质灾害作出防治预案。2001年5月、6月,畔塘村因雨发生山体滑坡,1间房子倒塌,22间房屋开裂,县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抢险,并摸清详细情况,上报省市,为上级领导及时了解灾情、指导救灾提供了可靠数据。2002年,《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县矿管办对全县矿山进行考察摸底,编制了《临武县城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2002年防灾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设立警示牌,建立应急小分队,应对地质灾害。2002年8月6日~8日,县内数十处山体滑坡,多处发生泥石流,死亡34人,重伤1人,倒塌房屋78间,地矿局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转移受灾村民。年内,矿管办对全县30多个矿山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对无保护措施或措施不健全造成地质破坏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共查处破坏地质环境违法案件6起,罚款4万元。2003年,对全县有证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责任制,督促制定防灾预案,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是年6月,省国土资源厅核实金江中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情况后,拨给地质灾害治理资金5万元。9月,省国土资源厅再拨3万元,用于金江镇小寨脚村的地质灾害治理。2005年,对11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重点采矿区、59个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确定监测单位和预防责任人,在地矿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明确责任领导和专用车辆,随时待命,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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